血氣方剛補習社男導師,在家沉迷瀏覽兒童色情網站,在外則視補習班數名女童為獵物肆意非禮,更進一步寫「情信」予其中一名九歲女童表白示愛,稱呼她是「老婆豬」自己是「老公豬」,並要與她性交生孩子,女童大驚向父哭訴而揭發事件。淫師早前承認非禮等十一項罪,昨於區院接受判刑時,報告更證實他有孌童癖,且重犯機會屬中至高。法官嚴斥被告公然希望年幼女童與他性交後懷孕,案情十分嚴重,故將他重判入獄五十四個月,被告聞判後木無表情。
外貌斯文的未婚被告鄭雲觀(廿九歲),承認九項非禮、一項煽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在去年三至六月間,於土瓜灣的補習社班房內,共九次非禮四名年僅八至九歲的女事主W、X、Y及Z,又被控煽惑W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他另被控於去年六月在其將軍澳公屋住所的電腦內,管有四千零卅張兒童色情照片及一百九十六個兒童色情錄影片段,當中最年幼僅一歲嬰孩,亦涉及嬰兒陰部被成人陽具抽插至射精的情節,法官認為這亦是案中最嚴重的控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跟同齡女友拍拖,分手後趨向喜歡較單純的女童,又指他犯案時不肯定自己孌童;惟法官認為被告有責任控制自己,可選擇轉往老人院工作,避免在補習社跟兒童接觸。此外,法官又透露被告一度向感化官否認非禮女童,純粹「打pat pat」體罰,但被告昨撤回這說法,強調現已真心悔改。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專家報告指他有孌童癖,重犯機會是中至高,故需接受長期的心理治療。法官並指被告身為補習導卻向學童非禮,是辜負家長及學生對他的信任。被告更寫情信予其中女童,公然需索不安全性行為,行為十分嚴重,對小孩是極大危險,必須嚴懲。
案情指,事主W去年六月二十日收到被告情信後,向父哭訴指被告曾伸手入她校裙底摸她大腿及三次拍打臀部,事件報警,並揭發被告亦曾非禮另外三名女童,警方上門被告家調查時並揭發他電腦內管有涉案的兒童色情物品。
案件編號:DCCC 88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