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律政司形容為「香港史上最重要的一宗刑事審訊」的「許仕仁涉貪案」,已排期今年五月八日在高院正式開審。案件主審法官麥機智昨日頒令修改控罪,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之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江及郭炳聯兄弟,分別被加控一項及兩項控罪。
本案共有五名被告,共涉及八項控罪。被加控罪的郭炳江(六十一歲)及郭炳聯(五十九歲),原本各被控兩項控罪。法官昨日下令加控兩人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有關控罪指郭氏兄弟與另三名被告許仕仁(六十六歲)、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六十六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六十二歲)於○五至○九年串謀,向許提供一千一百一十八萬二千元,以誘使許於行使其政務司司長及行會非官守議員的公職時優待新鴻基地產。
郭炳聯則另被加控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郭炳江在這項控罪中原本已是被告之一。此罪的詳情指上述五名被告在○五至○七年串謀,於許履行其政務司司長公職時,傾向優待新鴻基地產,以換取其他被告向許支付八百五十萬元。高院在三月二十及廿五日再就案件提訊。另外,新鴻基地產昨日亦發出公告,表示事件並沒有及將不會影響集團的正常業務及運作。
東亞銀行亦發出公告,指郭炳江為該行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並無參與該行的日常業務營運。就董事會所知及所信,新鴻基地產公告內所述事項與該行及其附屬公司現時的業務無關。數碼通電訊集團有限公司亦發出公布指,公司主席兼非執行董事郭炳聯並無參與公司日常管理,公司集團的日常業務及運作將不會受影響。
案件編號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