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商會堅決反對標準工時

標準工時委員會昨展開第二場諮詢會,約見三個勞資組織,香港總商會總裁袁莎妮會後表明,總商會堅決反對立法規管工時,認為最低工資已對低技術僱員提供工資保障,高技術及專業僱員的聘用條件已包括要求長時間工作,勞資雙方可透過合約訂明工時安排,若立法將令營商成本增加,最終轉嫁市民,同時會削弱本港的靈活性及競爭力。不過,工會則以南韓為例,指訂立標準工時可提升生產力,不會削減競爭力。

「專業僱員受聘包長時間工作」

袁莎妮昨與十名會員出席諮詢會,重申總商會反對標準工時立法的立場。袁引述《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統計處數據,指一一年有三十三萬名超時工作僱員沒補償,當中少於十萬人屬低技術工人;實施最低工資後,低技術僱員超時工作已有保障,餘下高技術及專業僱員如醫生或會計等,聘用條件已包含長時間工作,不同行業及工種不能劃一標準工時,認為沒有立法的必要。

她批評政府推行最低工資時,低估了政策對市民的影響力,令樓宇管理費及餐飲開支大增,指立法是笨拙的方法,會增加營商成本。她強調,工時長是因勞工嚴重短缺所致,惟有增加勞工供應,如輸入外勞,才可解決問題。

總商會勞工顧問委員會僱主代表于健安指出,全港有逾三十萬家中小企,僱員人數超過一百廿萬,中小企面對人才流失、成本增加、資金短缺等問題,標準工時立法會令他們雪上加霜。他又指建造業等面對人手嚴重短缺,希望政府優化補充勞工計劃,縮短申請外勞時間。另外,總商會建議財政預算案引入雙層利得稅制,將標準稅率下調至一成半,並就應課稅收入的首二百萬元徵收一成稅款,紓緩中小企壓力。

工會引韓例子 稱不影響經濟

勞方則支持標準工時立法,出席諮詢會的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吳慧儀強調,《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指企業每周工時平均為四十五點二,中小企為四十四點五小時,與勞工界倡議四十四小時僅差半小時,超時補水只增百分之一點七開支。她又指南韓推行標準工時後,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二萬一千六百多美元,增至二萬九千美元,升幅三成多,可見標準工時與損害經濟無必然關係。今將有最後一場勞資諮詢會,邀請香港中華總商會、工聯會及職工盟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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