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盈固網伯伯被續約

電訊公司與收費電視合約一直被指「易簽難斷」,市民一旦要終止有關合約,往往要經過重重關卡才能成功。近日有市民按解約規定,於合約完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不續約申請,結果仍被續約並遭追收月費。立法會議員批評不少電訊公司的銷售模式對消費者有欠公平,要求政府部門主動介入懷疑違規的合約糾紛,懲處違規電訊公司。

六十多歲的袁伯使用電訊盈科家居固網電話服務已有多年,合約原本在去年十一月底屆滿,打算完約後轉用另一家電話供應商,故自去年六月起已多次向職員表明不會續約。袁伯其後更按電訊公司職員指示,於去年十月親往門市以書面提交不續約申請,但仍無法終止合約。他說:「我一早就同佢哋(電訊公司職員)講話唔續約,佢哋話唔使咁早,之後又話要書面申請,我填完交埋去門市啦,點知佢哋都同我續咗約。」

電話商談 爆兩版本

袁伯因不滿遭「夾硬」續約,遂帶同新合約帳單及早前提交的不續約表格存根到門市理論,對方竟指袁在十月下旬透過電話簽訂新合約,要求袁盡快繳交費用,「嗰時我收到份表(不續約申請表),唔明隻字點解先打去問,個職員就係咁叫我續約,我叫佢寄份表嚟睇吓先考慮簽唔簽,仲驚佢哋出蠱惑,所以強調咗幾次我要簽咗名先算數。」其後,袁接獲新合約的禮品換領信,堅決不往領取禮品,並要求電訊公司盡快解除合約。

電訊盈科發言人表示,當事人曾於去年十月二十四日與該公司銷售熱線職員商討為期二十四個月的eye多媒體服務,但其後在十月三十日於該公司門市遞交終止有關服務的申請表。接獲本報查詢後,該公司即時聯絡當事人作出調查,並解釋有關情況。及後該公司已於今年一月四日終止有關服務,並安排退還過去收取的服務費。

議員:不平等銷售

「佢哋要續客戶份約,只要打個電話口頭講就得,客戶取消合約又要一個月通知又要書面申請,根本就係不平等銷售!」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恒鑌認為,現時電訊公司的銷售模式屬不平等銷售,有需要作出規管,承認過去亦曾接獲街坊就類似問題求助,建議通訊事務管理處辦公室主動介入調查懷疑擅自續約的個案,並嚴懲違規電訊公司,以收阻嚇之效。

記者:楊育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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