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內突舐手啜臉
被告伍華才,被控於去年九月十六日及廿三日,在中環亞畢諾道環貿中心九樓的維思教室,非禮當時六歲的女童X及四歲半的女童Y。
控方昨在庭上播出X的錄影會面,X透露她就讀小一,認識了被告一年。去年九月廿三日,她跟被告在課室上課,學習用普通話朗誦一首詩,被告期間突然舐她的手,還先後用嘴吸啜她的手臂及臉龐各一下。X說,同日下課後,妹妹在家向母親投訴遭被告錫手,她遂告知自己亦有相同遭遇。X指她其實早於一星期前,即九月十六日,已遇上相同經歷,並形容被告行為「好污糟」、「好核突」。
案件編號:ESCC 416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