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告誹謗 押至6月再訊

【本報訊】壹傳媒集團旗下報章《蘋果日報》因於財經版的頭版刊登涉嫌誹謗文章,在一一年中被上市公司電訊盈科入稟高院控告誹謗。

案件昨於高院進行管理會議,與訟雙方同意嘗試以調解方式尋求庭外和解,聆案官遂將法庭程序暫時凍結逾三個半月,將案押後至六月廿六日再提訊視察調解進度。

原告電訊盈科有限公司,五名被告依次是壹傳媒有限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記者石永樂和陳偉燊。

入稟狀指《蘋果日報》在一一年六月七日於財經版頭條,刊登題為「電盈連環失大客 內憂外患重重」的報道。

原告認為涉及誹謗,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再作發布及索償。

案件編號: HCA 124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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