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永將放寬合葬規限

【本報訊】為更有效使用華人永遠墳場的用地,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計劃放寬墓地及家族龕位的使用規限,使外嫁婦女也可與原來家族成員合葬,而須起回的骨殖墓地亦可加葬親屬的骨灰,以及容許將無人認領的遺骸火化。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下星期一討論有關建議,民政事務局提交的文件指出,早在七十年代,當時社會認為婦女屬其夫家成員,因此不容許外嫁婦女與其原來家族成員合葬於華人永遠墳場的墓地或家族龕位。

而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亦不容許首葬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以及其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及外曾祖父母葬於同一墓地或家族龕位。當局認為這些限制已經過時,取消這些限制後,將有更多人合資格使用華人永遠墳場。

至於無人認領的遺骸,即使經多年未能聯絡其親屬,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只可將遺骸存於免費骨殖龕位以待親屬認領,但預計十年後,將再無地方存放該類遺骸,因此,當局建議容許該會在六年之後,經刊憲及登報等程序仍然未有親屬取回遺骸,便可予以火化,親屬將來可取回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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