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台灣收緊移民規定後,另一港人移民熱點加拿大亦在卅多年來首次全面改革入籍法例,在居住年期、稅務要求、申請費用等多方面收緊移民規定,包括由目前四年內必須住滿三年,提高到六年內需住滿四年,又擴大需應考入籍試的年齡規定,並要求申請人具備更流利的英語或法語水平,在考試時毋須翻譯協助。有移民顧問指新規定或影響港人移民加拿大的意欲,市民或轉為移民美國或澳洲。
加拿大移民主要來自亞洲國家,人數最多的是中國、印度及巴基斯坦等。本港入境處資料顯示,過去兩年每年有約一千人移民加拿大,較二○一一年增加四成三。加拿大當局在周四公布《公民法》修訂案,相關措施將在修訂完成後實施,永久居民申請入籍時除需在六年內住滿四年,申請者每年亦需在加拿大居住至少一百八十三天,並提交稅務紀錄。
現時十八至五十四歲的申請人需應考加拿大知識考試,新修訂下十四至六十四歲的人都需應考,並不可有翻譯協助,要自行以英語或法語作答。
申請入籍的手續費則由一百加元(約七百零九港元),增加到三百加元(約二千一百港元)。
當局亦加強打擊入籍欺詐行為,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加元(約七十萬零九千元)及入獄五年;擁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公民,若捲入和加拿大敵對的武裝衝突,或被法庭裁定從事恐怖活動、間諜活動或其他叛國活動,其加拿大國籍可被取消,永久居民的入籍申請亦將被拒絕。
加拿大移民部長亞歷山大指出,新規例是要移民證明自己願以公民身份參與社會,強調公民身份不只等如一本方便出行的護照,而是代表公民對共同責任及國家價值的承擔。他又指目前已積壓逾卅二萬宗入籍申請,政府將簡化審批程序,預計審批時間會由兩年縮短至一年。
不過,移民顧問關景鴻質疑,加拿大是因積存太多申請個案,而收窄入籍申請的要求,認為加拿大當局應增加人手處理申請,而非不必要地收緊移民規定,相信內地申請人最受影響。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