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船風波戲劇性和解

美麗華旅遊新春郵輪團在越南下龍灣觀光「爛尾」事件擾攘三十七小時,昨晚終圓滿解決。「霸船十六小時」的旅客代表和旅行社負責人昨午商討逾三個小時仍未達成共識,雙方就賠償三分之一團費爭持不下,郵輪公司「歌詩達郵輪」黃昏發出聲明,表明會向霸船團友保留法律追究權利後,會談旋即在一個小時內達成共識,雙方更戲劇性地握手言和。美麗華旅遊總經理李振庭會後堅拒透露賠償方案,多次重申不涉及金錢賠償,據悉少於團費三分之一但多於三百元,強調若船公司向受影響旅客追討,會代他們向船公司解釋。

在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立法會議員陳鑑林安排下,十一名一度拒絕下船的美麗華郵輪團團友代表和購買郵輪套票的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昨午現身旅議會總部,聯同李振庭和船公司代表商討賠償問題。旅客代表郭小姐在開會前堅稱,要求旅行社賠償三分之一團費已是底線,強調有關金額並非賠償,而是補償、慰問金。李振庭亦笑言,任何條款均看不到旅行社需作賠償。

美麗華稱賠償不涉金錢利益

會議昨午三時許開始,持續超過三個小時仍未達成共識。歌詩達郵輪昨晚六時發表聲明,指會向當日郵輪抵港後拒絕離開的乘客,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並重申當日因一艘駁船在下龍灣沉沒,令航道受阻。越南港口管理部門基於安全問題將港口封鎖,船公司按當地部門指引,故未能按行程靠岸,但事情超出船公司控制範圍,已向每間房間提供五十美元(約三百九十港元)船上消費券作補償,對旅客未能登岸觀光深表遺憾。

在船公司發出聲明後約一個小時,李振庭與郭小姐終步出會議室,向傳媒宣布事件獲得圓滿解決,雙方又握手示好、稱既往不究。李振庭表示,「轉捩點」在於雙方在會議中理性討論,澄清旅客並非「刁民」,又稱賠償條件不涉及金錢利益及旅遊優惠,但不肯透露內容。但有團友稱賠償少於三分之一的團費。

下程延航八小時 涉事者致歉

另郭小姐則代表當日拒絕下船的旅客,向受事件影響導致延誤八個小時啟航的另一批旅客致歉。

涉事郵輪前日凌晨六時許抵達香港,但近千名旅客不滿郵輪公司未按行程於下龍灣登岸觀光,拒絕離開郵輪,要求旅行社賠償三分之一團費,經旅議會主席胡兆英、總幹事董耀中、旅行社代表上船斡旋後,至同日晚上十時二十分,即霸船約十六小時後,最後一批、近百名留守郵輪抗議的旅客終於離開郵輪,其中三十七名旅客隨即改到附近香港酒店繼續商討賠償,惟未有共識。至深夜十一時廿五分,郵輪才能接載另一批逾二千多名旅客駛離尖沙咀碼頭,展開馬來西亞之旅,行程被迫延誤八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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