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詩人葉慈曾說:「文明是力求控制自己」。不能自制,必然會出現不文明的行為。那麼,廉政又是甚麼?要言之,就是「肅貪」、「倡廉」。前廉政專員貪湯一再被踢爆濫用公帑,完全控制唔到大花筒行為,不能自制,豈能不出現違規違例的行為?這樣的廉政專員又如何負起肅貪倡廉的使命?
貪湯視納稅人嘅錢如糞土,近日又揭發佢喺一一年九月初,豪華晚宴招待三十九國駐港領事,開支失控唔在講,更涉嫌收受利益──接受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派出嘅五名大廚,帶備廚具親臨廉署餐廳主理晚宴;而社關處就購入五隻總值近八千元嘅名貴酒杯,送大廚作為贈禮!
仲有呀!個晚宴搞到成個超級無敵嘉年華咁款,極盡視聽之娛,且有競酒比賽,勝出獎品係一支價值近兩千元嘅巨型紅酒,阿哥,廉政專員貪湯究竟搞邊瓣o架?
英國人統治香港百多年,功過一言難盡,唯一德政就係成立「廉政公署」,當年港人發出讚嘆,以為可以擺脫「中國人的辦事方式」——飲飲食食、收受禮物嘅陋習!
然而,想不到回歸後,在絕代雙貪嘅「貪貪互動」下,廉政竟愈搞愈喎,愈搞愈有番「中國人的辦事方式」;《華爾街日報》不久前的報告便指出,香港廉潔指數按年急跌一點七分至八十二點三分,二十年來更加累計下跌七點七分,跌幅係十大評分項目之中最大。
政府在施政報告亦屢提及要「加強肅貪工作」,之不過,政府好似完全唔明「法律嘅職責在於確保正義的落實」,貪曾查咗近兩年,屁也沒放一個,咁算係點,不如學古代雅典戰神山上法官的口脗老老實實宣布:「本政府不懂此案,過一百年再查!」至於貪湯,若以「事實為根據,以規例為準繩」,咁都算「冇罪」、「唔係貪」,咁香港睇怕不必要有廉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