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LV告崇光侵權押後審

【本報訊】法國著名高檔消費品品牌Louis Vuitton(LV)的商標持有人,早前入稟高院控告由劉鑾雄兄弟持股的香港崇光百貨、以及兩間葡萄酒代理商,指他們出售涉嫌侵犯LV商標的葡萄酒「XLV」。

LV就控告其中一間代理商的案中,於上月底向法庭申請增加被告。

案件昨日處理時,代理商一方表明會反對原告的申請,惟因LV方面仍未呈交誓章解釋到其申請原因,聆案官遂將案押後至本月廿六日再訊。

原告分別是持有LV商標的公司Louis Vuitton Malletier及其母公司LVMH Moet Hennessy Louis Vuitton SA,被告是沙路威法國紅酒有限公司。原告亦就同一事件民事控告崇光(香港)百貨有限公司,該案暫未有排期。

崇光百貨是上市公司利福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旗下公司,「細劉」劉鑾鴻是利福的董事總經理,「大劉」劉鑾雄及胞妹劉玉慧則是利福的非執行董事。

案件編號:HCA 19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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