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龔皓遇襲案 有判刑冇內情

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次子龔皓去年中在荃灣如心廣場上班時遇襲,事後拘捕四名涉案的南亞裔男子控以一項意圖傷人罪,首被告率先認罪,不認罪的第二至四被告經審後被裁定罪成。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指,龔皓受襲的原因至今仍是謎,亦不接納辯方聲稱「點錯相」。雖然龔的傷勢不重,但考慮四名被告是有計劃地行兇並使用雨傘做武器,遂首被告監禁十八個月,受審後定罪的另外三名被告則判監廿四個月。

被告依次是ABBAS Yasir(卅三歲,巴基斯坦籍)、MALIK Zohaib Naeem(廿八歲,巴基斯坦籍)、IQBAL Pervaiz(廿六歲,巴基斯坦籍)及RAVI Dass(廿八歲,印度籍),四人同屬酷刑聲請者;另外,首、次及第四被告均有案底。控罪指四名被告在去年六月七日於如心廣場停車場內,惡意傷害卅六歲事主龔皓。

雨傘拳頭施襲

法官昨判刑指,猶幸事主的傷勢不重,未有永久傷害,亦沒有傷及眼睛;但考慮眾被告是有計劃地行兇,其中首及次被告更是直接使用雨傘及拳頭襲擊事主,雖然第三、四被告與事主未有身體接觸,但法官強調該二人也屬合謀犯案,判刑與其他被告不會有差別。此外,法官重申不會接納辯方解釋是「點錯相」才誤打事主,強調被告施襲前有足夠時間看清楚事主樣貌,而且眾被告是早有預謀地在停車場等候事主到達。至於事主被襲的原因,法官指至今仍無從得知。

事主一隻牙被打裂

據悉本案事後共有八人被捕,但最終只有四名被告被控;至於事主被襲的原因,警方亦沒有透露。案情指,在華懋集團任職物業管理部高級經理的事主與妻子,事發時如常駕車上班,約在早八時四十五分到達上址停泊。當二人下車步向電梯大堂,首被告持雨傘上前多次揮打事主的嘴,事主躲避但遭次被告揮拳施襲,此時,早已埋伏的多名警員一湧而上拘捕眾被告。受傷事主送院診治,經檢查發現他嘴唇有腫脹和裂傷,一隻牙的末端一角崩裂,另兩隻牙的牙根位置受傷。

案件編號:DCCC 737/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