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包庇淫師無忌

性罪犯教師「通街走」,潛伏校園無人知!本港近八年共發生逾百宗教師涉嫌干犯風化案,當中近半數的涉案教師被定罪,情況令人關注,但全港家長目前卻無法得知性罪犯教師是否仍然在職,事關獨攬教師註冊資料的教育局,一直以私隱作「擋箭牌」拒絕透露被定罪教師有否被「釘牌」,甚至連教師註冊名單、註冊教師數目等一般性資料亦一概不提供,完全封閉,與現時醫生、社工及律師等相關專業團體均公開業界註冊資料的大潮流相違背。法律學者指出,《教育條例》並無限制教育局不能公開相關資料,批評當局錯解法律,剝削公眾知情權。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早於二○○九年成立關注教育人員風化個案專責小組,就相關風化案向教育局提供意見,據專責小組統計發現,○六年至今,本港共發生一百零三宗教師牽涉風化罪行的案件,當中四十六宗的涉案教師被定罪,其餘則為證據不足、投訴人撤回投訴、以及尚未定罪等個案。被定罪教師涉及偷拍裙底、非禮學生、與未成年人士發生性行為、孌童包括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當中約九成案件於涉案教師任教的學校發生,受害人為其學生。

操守議會轟罔顧學童福祉

操守議會主席韓連山透露,議會曾在一○年向教育局查詢被定罪教師被吊銷註冊的數字,但教育局以私隱為由拒絕披露,議會無從得知有多少涉案教師復職或停職,無法跟進。韓指出,性犯罪者重犯機會甚高,他炮轟教育局為獨攬教師註冊權而不理學童福祉,「阻礙力源於教育局唔肯下放法定權力畀操守議會,依家係咪要為保障性犯罪者私隱,去損害學生嘅福祉?」

教局憂「傷害」超公眾利益

教育局發言人回覆本報時稱,現時沒有教師干犯風化案的統計數字,又指《教育條例》無賦權該局公開教師註冊資料,有關資料屬個人資料,未得當事人的同意,當局不可透露。本報記者其後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教育局索取註冊教師的名單及數目,卻遭當局拒絕,理由是因現行註冊機制已有效防止不適合人士當教員,故不認為披露資料的公眾利益超過可能造成的傷害。

專業界資料多讓市民查閱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翻查《教育條例》後指出,未發現任何法例限制教育局不能公開教師註冊資料,或在甚麼情況下應公開資料,而本港很多專業行業都會公開業內人士註冊資料供市民查閱,私隱條例並不構成限制公開教師註冊資料的理據,他批評教育局明顯是錯誤理解法律,導致行使相關行政措施時剝削公眾知情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列明,資料使用者、例如某行業的註冊機構,只可為其職能和活動需要而收集他人的個人資料,收集的資料不超乎適度,收集方法合法及公平便可;資料使用者對個人資料的用途,包括把資料公開讓公眾人士查閱,須在收集個人資料時或之前述明。

記者李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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