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遭逢不幸的黃麗瑩,生前勤奮向上,由普通警員升為督察級警官。四年前她在商業罪案調查科駐守時,被指派作陳振聰偽造龔如心遺囑案的證物員,負責押送及保管案中作為關鍵證物的遺囑,一二年代表警方上庭作供,當時她已由「散仔」升做「幫辦」,她在庭上指,曾負責在高等法院取走涉案遺囑到政府化驗所,其後保存於警察總部夾萬內,且每個月都檢查一次。黃生前的上司讚揚她人品佳、工作認真負責,對其突然離世的消息感到難以接受。
據悉,黃於十多年前投身警隊,當初為一名普通軍裝警員,其後曾轉職到其他政府部門,同時公餘進修,之後再轉投回警隊考取督察。一二年五月,在商人陳振聰被控偽造和使用虛假龔如心遺囑案的聆訊中,她上庭作供時披露,已經由警員升為督察。她指,一○年六月被指派擔任案中的證物員,負責涉案的遺囑和信封。
她作供時稱,當年基於法官的命令,她與隊員到高等法院檢走涉案的遺囑,鑑證科人員拍照高清照片後,由她送去政府化驗所,一個月後檢驗完畢,她再將涉案遺囑帶回警察總部,放在一名總督察的夾萬內,每個月與隊員更會開夾萬檢查一次,確保遺囑沒有丟失。據悉,她升職後,約兩年前調到沙頭角分區巡邏小隊,一年前再被調派到邊界警區調查隊出任第二隊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