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擾亂視聽,稱縱使完全禁止內地活雞供港,也不能做到禽流感零風險,本欄反駁要求零風險乃癡人說夢。
高永文又以有違公平貿易法規為由,認為禁止內地活雞供港有困難。此說法跟他堅拒撤銷「限奶令」相比,明顯是雙重標準。「限奶令」嚴格限制旅客攜帶嬰兒奶粉出境,不一樣有違公平貿易法規嗎?為何限奶出境可以,禁雞供港卻不可?
政府聲稱,「限奶令」乃保障本港嬰兒奶粉供應無缺的不得已措施,絕非故意建立貿易屏障,刁難奶粉出口商,故可豁免於公平貿易法規外。上述辯解若可接受,為何禁止內地活雞供港,以防止死亡疫症傳入,卻不可接受?難道確保嬰兒奶粉供應無缺,比預防疫症傳入,更關乎生死?
事實上,奶粉缺貨只不過限於一兩個品牌,嬰兒還有很多其他品牌選擇,肯定不致絕糧餓死。相比之下,可以把H7N9禽流感傳來香港、置人於死的媒介,就只有內地供港的雞,尤其是活雞。所以,限制嬰兒奶粉出境,跟禁止內地活雞供港相比,禁雞毫無疑問更是無可替代的選擇。
高永文堅持限奶,卻抗拒禁雞,極有可能是因為本港嬰兒父母要求限制奶粉出境的壓力極大,但市民要求禁止內地活雞供港的壓力卻小得多。而且,禁止內地活雞供港,更必須克服內地官僚及雞商等利益群體的巨大阻力。是故,禁止內地活雞供港雖然理據充分,亦屬公平貿易法規可豁免,港府拒絕施行,只因遇難退縮、欺善怕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