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同任職法律界的夫婦向男商人提供三隻勞力士手錶,希望對方可替其子取得拔萃男書院附屬小學的推薦信,惟兒子最終自行叩門入讀首選的喇沙小學,商人因無兌現承諾退回全數買錶款項而遭夫婦報警拘捕。他早前在觀塘法院被裁定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裁判官昨判刑稱,考慮被告願意賠償事主損失及無預謀犯案,決定輕判他入獄九個月但緩刑十八個月。被告在庭上透過律師求情時表達悔意,但在庭外卻揚言:「無做過一定上訴。」
經營科技公司的被告林樹圻(五十二歲),被裁定於一一年六月至七月期間,向事主夫婦訛稱會將三隻總值廿一萬九千元的勞力士手錶帶到男拔萃舊生會的拍賣會上拍賣,藉此將三隻手錶據為己有。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以往無犯過案,他亦尊重本案裁決,完全理解自己已被裁定罪成,明白要接受懲罰,辯方又澄清被告並無向感化官說過「無攞人着數」,而被告已主動賠償事主全數購錶款項,明顯以行為表明悔意,望獲輕判。不過,被告離庭時強調自己是清白,表明會提出上訴,並會交由律師處理。
案件編號:KTCC 488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