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偏遠的離島,違規度假屋問題嚴重,影子客房多以住宅作掩飾,除非執法人員「放蛇」,否則難以檢控,令不法之徒有恃無恐。有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取締無牌度假屋,但長遠希望降低度假屋牌照申請條件,有利業界營運。
近年無牌賓館成打擊對象,在離島的執法力度相對較弱,有業內人士透露,執法人員難以掌握無牌經營的所在位置,就算被控,一般只會罰款數千元,不具阻嚇性,「有牌度假屋有晒地址,捉佢邊度唔合格,仲易過踢啲無牌嘅(影子客房)出嚟。如果咁唔好彩畀人告,都係搵人認頭,就算拉到,下次又搵第二個人認罪,再重新計過,咁你話有牌定無牌好做?」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自北角賓館大廈大火,社會再次關注署方縱容無牌賓館的問題,他認為署方應嚴厲執法,取締無牌賓館及度假屋,並堵塞現行條例漏洞,避免本港旅遊業蒙羞。他指出,現時度假屋與賓館同屬旅館牌照,不利度假屋、民宿等小本經營,他認為長遠應加強區分,並制訂適合各式旅館的申請條件,避免門檻太高,迫使業界放棄經營,或暗中經營無牌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