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消防處救護員因公務受傷後,涉嫌串謀兩名註冊中醫師,以虛假收據詐騙消防處及一間保險公司醫療費用合共七萬二千元,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四名被告否認合共三十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押後至三月三日進行預審,四名被告各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
兩名救護員被告分別為林國強及譚振興,他們都是五十四歲,於案發時分別駐守藍田救護站及大赤沙救護站;兩名註冊中醫師被告分別是七十二歲的李博霞及六十五歲的何榮錦,他們同在鯉魚門廣場的榮華參茸中西藥房駐診。
控方案情指,兩名救護員被告分別於一○年十一月及一一年三月因公扭傷腰,他們可獲消防處批出每日最高二百元的中醫醫藥費津貼,惟他們在一一年一月至一二年十二月期間,串謀兩名中醫被告誇大求診金額及虛報求診次數等,成功向消防處多申領近七萬醫療費,林更再用上述虛假的單據向保柏(亞洲)有限公司多申領四千四百多元醫療費。
廉政公署人員在去年一月拘捕各被告,並在林的住所內找到兩名中醫被告已預先簽名的醫療費申請表格,以及多張預先填了日期的藥單,而廉署人員亦發現,兩名救護員被告在一些他們聲稱曾看中醫的日子其實都不在香港,而兩名中醫被告亦是在知情下協助他們造假,以申領更多醫療費。
裁判官批准四名被告各以現金一萬元申請保釋外出,他們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及不可騷擾控方證人。不過,李早在被捕前已與家人預訂了本月尾至二月初的短線旅行,裁判官批准她在該段時間暫時離港。
案件編號:KTCC 49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