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涉嫌在超級市場偷去三個橙,經審訊後被觀塘法院裁定盜竊罪名成立,裁判官更應控方要求下令把老翁收押十四日,以等候報告,在農曆年廿九(廿九日)判刑。他憂慮要在獄中度新歲,昨向高院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法官湯寶臣質疑控方強行羈押老翁的做法「無常識」,認為「為咗三個橙又拉又鎖」是笑話,批准老翁以現金一千元保釋,但忠告他不要再犯。老翁結果在被收押九日之後重獲自由。
七十六歲申請人易祖禮,聲稱自己已退休多年及聽力衰退,昨申請保釋時沒有律師代表。據了解,他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八日在長沙灣一間超市內偷去三個橙,他否認盜竊罪,經受審訊後於本月十五日被定罪。控方當時要求索取報告以了解他的背景,並且反對他保釋。主審裁判官遂應控方要求下令將他收押十四日,押後至本月廿九日判刑,並表示有機會判監。
申請人昨向高院申請以一千元現金保釋,但控方堅持反對。法官聞言大怒質問說:「偷呢三個橙,你都反對保釋?成七十幾歲人,(裁判官)咪即判囉,(控方)仲有咩理由要取背景報告困住佢呢?」法官批評控方「夾硬」索取報告的做法有欠常識,表明會批准他保釋。
控方回應時態度開始軟化,指報告可讓裁判官考慮是否判監,又同意只要他遵守擔保條件便可離開羈留所。
法官批准申請人保釋後,勸戒他要潔身自愛,不要再犯。法官翻查他的案底,發現他自一九八六年至一一年持續干犯盜竊罪,不斷進出法庭,曾被判六星期監禁。法官訓斥他指:「你成日走去偷嘢,好似奉旨咁,搞到攞少少嘢就被人罰,最終有一日你攞個蘋果都要坐幾個月監。」
法官則指昨只處理其保釋申請,由於他的案底頗多,批准他保釋已經「好尷尬、好仁慈」,要他遵守保釋條件,更特別叮囑他不要返內地過新年,否則出境時被截獲會「好醜怪」。法官最後更慨嘆:「好似變成笑話,為咗三個橙又拉又鎖!」老翁其後辦好保釋手續,於昨午獲釋離開法院。
案件編號:HCMP 15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