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冒中聯辦呃名人 前列腺癌漢候懲

兩名男子冒認是中聯辦代表及內地《國際商報》記者招搖撞騙,訛稱獲中聯辦授權出版有關中國大事的刊物,藉此誘騙多位名人受訪者付款登廣告,成功騙得七人共付卅六萬元,當中包括玄學家李丞責及EDO餅乾代理商黃偉鴻等「中招」。而東華三院副主席李鋈麟則險被騙近三萬元,全賴其下屬向中聯辦查問而揭發事件。始作俑者案底纍纍的首被告昨於區院承認欺詐、企圖欺詐和妨礙司法公正共十罪,收押至二月十日判刑;擔任採訪員的次被告則認一項欺詐罪,准保釋至同日判刑。

本案原有四名被告,依次是黃浩基(五十六歲)、何國偉(四十三歲)、段景源(二十八歲)及黃浩強(五十五歲),經控辯商討後,第三及四被告昨獲撤罪。

控方指首被告有廿三項案底,均與不誠實有關;次被告無案底。據悉,首被告確曾印刷了近廿款刊物,以「慶祝十二五規劃成功(港澳篇)」或「香港回歸」等字眼命名,封面印上國徽,內容有多位受訪者的專訪等。

案情指,首被告成立「中國商報」及「國際商報」等兩間公司,在一二年九月至一三年八月間,夥同次被告訛稱是中聯辦代表獲授權出版上述刊物,以誘使九名受訪者付錢登廣告,七人被騙,付出一萬二千至十二萬九千元不等廣告費,當中有原名李紹唐的李丞責付了二萬四千元、代理日本零食品牌江戶(EDO)的僑豐行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黃偉鴻則付了十二萬九千元。

次被告為四千元惹官非

而東華三院副主席、比富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主席李鋈麟則幾乎付錢,幸下屬向中聯辦查問而揭發騙局。事件報警後,首被告曾要求下屬提供假口供,故另控妨礙司法公正罪。而中聯辦經濟部處長杜子君則證實,被告沒有獲中聯辦授權出版。

辯方昨求情指,首被告於一一年發現患前列腺癌後,感覺「生命唔知仲有幾耐」,遂犯案為妻兒多留「生活費」;次被告則只為「搵多個錢」,他在案中得益僅四千多元。

案件編號:DCCC 98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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