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頭焗女數十秒 婦判守行為

【本報訊】育有三女之母因其十一歲大女兒「唔聽話」,盛怒下用枕頭捂着女兒面,維時數十秒,幸未有釀成不幸事件。她之後向社工「自爆」揭發事件,原被控虐兒罪名,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提堂時,控方表示,由於相關的多專業個案會議將案定性為非身體傷害個案,遂同意讓被告簽保守行為了事,法庭下令被告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女兒拒睡 盛怒犯案

涉案卅三歲婦人張群英,原被控於去年十月某天,在香港仔華富邨住所內襲擊其女兒。去年十一月七日,被告跟社工通電話時,透露自己不久前因大女兒不聽她說話熄電視去睡覺,她一怒下用枕頭捂着女兒的面數十秒,又踢她的背脊。

裁判官一度質疑控方讓被告簽保守行為的決定,控方回應時指是根據多專業個案小組意見。裁判官遂下令要被告簽保,但告誡她:「好彩你個女今次無受傷,如果發生意外你就抱憾終生。細路仔頑皮係要教,但教嘅方法都要合理,希望你下次教女前諗清楚。」

案件編號:ESCC 397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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