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曾帶頭違法 權貴有樣學樣

【本報訊】僭建風暴近年席捲高官名人界,屋宇署針對此類特殊個案,於一一年中起採用了「特別程序」處理,於接獲舉報或傳媒報道後最遲三天內到場跟進個案,但效率卻未見突出。在一眾僭建事件中,最轟動可數一一年五月東方報業集團踢爆時任行政長官「貪曾」曾蔭權爵士持有的麥當勞道單位玻璃圍封露台,屬違例建築及最終需還原,一二年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被揭其約道大宅僭建了逾二千平方呎「地下王宮」,最終大宅業主唐英年太太郭妤淺被判罰款十一萬元。

一連串僭建風波始於一一年五月,立法會議員張學明位於大埔林村的丁屋被揭多處僭建,其後僭建潮蔓延至高官名人界,曾蔭權及四名問責局長及副局長,包括孫明揚、林瑞麟、蘇錦樑及潘潔在同年五月至七月先後被揭發寓所有違例僭建物,引起輿論嘩然。

其中東方報業集團於一一年五月揭發曾蔭權於麥當勞道碧雲樓的單位違例將露台圍封,屋宇署視察後曾發信要求他拆走僭建物,貪曾最終拖延了兩個多月才展開復原工程。與曾蔭權分屬友好的名嘴鄭經翰亦於一一年被揭發其山頂種植道豪宅有僭建,屋宇署曾發出清拆令,鄭則就命令提出上訴。

李國寶豪宅僭建天台屋

東方報業集團亦於去年四月揭發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於山頂白加道豪宅僭建了天台屋,並被屋宇署發出清拆命令。

就針對一連串高官名人僭建事件,屋宇署於一一年中引入了「特別程序」處理涉及政府高官,包括行政長官、司長及局長或行政會議成員,以及對社會有影響力等人士如有僭建,屋宇署會在接獲舉報或傳媒報道後最遲三天內到場跟進,但完成調查後仍會按一般程序採取後續行動。

署方補充,當局於一二年二月在傳媒廣泛報道一宗涉及名人的僭建個案,才首次披露有既定程序處理此類僭建個案,相信有關個案就是當年轟動一時的唐宮僭建案。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