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十姑娘公司告陳復生

【本報訊】正與「十姑娘」何婉琪兒子何東舜銘進行離婚贍養費訴訟的前藝人陳復生,於○九年及一○年間,先後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指稱由何婉琪透過公司持有的九個單位涉及離婚訴訟中的財產分配,而令該九個單位被「釘契」。何婉琪的公司昨日就此事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陳復生取消該些登記。

要求頒令取消在物業「登記」

兩名原告包括超藝企業國際有限公司及Well Sought Limited,被告陳薇光(又名陳復生)。入稟狀透露,超藝企業擁有中半山愛都大廈兩個單位及堅尼地道卅號一個單位,而Well Sought則擁有西半山嘉兆臺一個單位及何文田駿昇中心五個單位。據公司註冊紀錄,何婉琪及陳復生均是兩間原告公司的其中董事。

被告在○九年及一○年間兩度向土地註冊處就上述單位,登記了她向何東舜銘追討離婚贍養費的訴訟文件,指有關訴訟仍在進行中。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取消被告的登記,要求她在法庭頒令的七日內取消,否則可由原告代為取消。

案件編號:HCMP 173&17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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