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已入讀大學的一名十九歲女生,一○年讀中學參加課外活動時認識了男攝影師黃振強,兩人之後保持亦師亦友關係。黃去年九月邀請女生參觀他的作品展覽後,帶對方到一個唐樓單位參觀,聲稱該單位用鋁窗框做室內間隔,設計獨特,惟期間黃涉嫌摸女生左邊腰部及臀部,並掃向女生近胸位置,更曾報以淫笑,女生立即離開,並於翌日報警求助。黃事後被控非禮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被告黃振強(卅二歲)被控於去年九月廿七日,在黃埔街一個唐樓單位非禮十九歲的女事主A。
現就讀大學二年級的A昨供稱,她於一○年讀中學時因學攝影而認識被告,被告於案發當日傍晚,透過WhatsApp告知A,他參加了一個在理工大學舉辦的展覽,邀請A同往參觀,A答允。在參觀完後被告向她說,其友人在黃埔街有一個單位用鋁窗框代替牆做間隔,設計特別,單位亦曾舉辦時裝展覽,邀請A前往參觀,A覺得單位有趣遂應允。
A續說,被告在單位內示意A坐在他左邊一起觀看數碼相機的照片,當A拿着相機看照片時,感到有人摸其左腰,並向下掃向臀部側邊,再向上掃到她的肋骨近胸部位置。A起身欲離去,被告沒回應,反報以淫笑。A再三要求離開,並走向大門,被告才着A等他一同離去。A當晚將事件告知男友及家人,並於翌日報警。
A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與被告是情侶關係,但承認被告曾在facebook與她談論過性話題,A解釋她與朋友都會談論此類話題。辯方又指A當日在理大看見被告後曾擁抱他,A確認有此事,但解釋因很久沒見被告才會擁抱他。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 469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