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疑不滿中年漢在其座駕旁小便,涉嫌一巴掌將對方摑暈,惟對方送院後病情急轉直下,經九日搶救後更告不治。無業男原本被落案控以一項意圖傷人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時,控方即時將控罪「升級」,改控被告一項謀殺罪。由於案中目擊證人是內地人士且將要離港,警方緊急安排進行認人手續,法庭將案押後至今日再訊,以等候認人手續的結果,被告繼續收押警方看管。
廿六歲被告方子陽,被控在今年一月十二日於灣仔駱克道三百九十七號對開馬路上,謀殺五十八歲男子李瑞揚。
由於裁判法院並無司法權限處理謀殺案的保釋申請,被告透過辯方律師表明,會行使權利拒絕參與認人手續,並指會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外出。
據知死者與被告互不相識。有報道指,死者事發當晚十時許,被發現倒臥在駱克道,他被送往醫院後被證實情況危殆,一直在深切治療部接受急救,留醫九天後延至前晚不治。
被告昨由警方押解到法庭,他身材不算高大,但身形頗健碩。應訊期間被告一直眉頭深鎖,亦顯得甚為不安。對於控方申請要將他還押警方看管三天,以等候進行認人手續,他表現得非常抗拒,並透過辯方律師表明「情願」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又說將會到高等法院申請擔保,更表示不會參與認人手續。
裁判官考慮過被告要求,加上得悉認人手續會於被告上庭後即時進行,遂下令將被告繼續還押警方看管,但時間就縮短至一天,案件將於今日再次提堂,讓控方交代被告的認人手續結果。
案件編號:ESCC 28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