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量洪醫院違例拆石綿判罰款

【本報訊】環境保護署去年十二月份錄得三十一宗檢控,公立醫院竟罕有地榜上有名。環保署去年在一次例行巡查時,發現葛量洪醫院一條含石綿保溫物料的水喉封存物被人非法拆走。經調查後,發現該工程並無適當通知環保署及無委任註冊承辦商執行而觸犯《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去年被東區法院判罰款一萬元。

稱遭意外拆走

葛量洪醫院接受本報查詢時稱,事發於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一名技工進行維修工程時,意外拆走含石綿的水喉封存物,至環保署去年六月巡查時發現,院方知悉事件後,已即時安排註冊石綿顧問移除水喉,並詳盡評估確定該位置已無任何殘餘石綿。發言人承認事件中涉及員工疏忽,但並無員工或病人受影響,院方已加強員工培訓及維修工程的監管。

這三十一宗檢控個案,包括十一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七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十一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兩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環保署指,被判最高罰款的個案,分別涉及兩家公司因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規定而進行訂明建築工程,各被罰款十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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