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兩救護 涉串謀兩中醫呃7.2萬

【本報訊】兩名消防處救護員涉嫌串謀兩名註冊中醫,懷疑以虛假收據詐騙消防處及一間保險公司醫療費用共七萬二千元,廉政公署昨日落案控告四人共三十項串謀詐騙罪名,明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兩名消防處救護員分別為林國強及譚振興,均為五十四歲,案發時分別駐守藍田救護站及大赤沙救護站;兩名註冊中醫師分別為李博霞及何榮錦,分別為七十二歲及六十五歲,同在油塘一間藥房執業。

處方投訴 廉署共控30罪

林及譚分別於一○年十一月及一一年三月因公受傷,他們其後被診斷為腰部扭傷,根據政府規定,僱員包括消防處人員,如因公受傷或患職業病,可就註冊中醫師的直接門診治療申請償付醫療費用,每日最高款額為二百元。

其中十九項控罪指,林涉嫌串謀李及該藥房一名職員,詐騙消防處及一間保險公司,即虛假聲稱林曾向李求診,曾在該藥房購買中藥,及有權申請償付醫療費用,因而導致消防處及有關保險公司向林分別發放償付醫療費共四萬一千元及三千六百四十元。

另外四項控罪指,林涉嫌串謀何及該名藥房職員,以相似欺詐手法詐騙消防處及有關保險公司,導致消防處及有關保險公司向林分別發放償付醫療費用共五千四百元及八百四十元。餘下七項控罪指譚涉嫌串謀李及該名藥房職員,以相似欺詐手法詐騙消防處,導致消防處向譚發放償付醫療費用共二萬一千二百元。

上述涉嫌串謀罪行於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期間發生。廉署較早前接獲消防處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串謀罪行。

消防處發言人稱,已按照既定程序將有關人員停職,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暫不作評論,強調有嚴謹程序按照現行公務員事務規例及有關守則處理及審視每宗工傷個案,包括發還註冊中醫直接醫療費用的申請,確保其真確性及是按照規定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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