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國際的印傭Erwiana懷疑被虐案昨首度在觀塘法院提堂,涉案女僱主被控傷人及恐嚇等七罪,暫毋須答辯,控方在庭上詳述Erwiana被虐經過及傷勢,要求法庭將被告繼續還押,惟辯方反駁稱控方連Erwiana的醫療報告也欠奉,根本未有實質證據,又強調被告是土生土長香港人,絕不會潛逃,並提出以一百五十萬元申請保釋;法庭最終批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各五十萬元保釋候審,將案押後至三月廿五日再訊。
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羅允彤(四十四歲)昨由囚車押送到庭應訊,她在應訊期間全程低頭背對公眾席,聽畢控罪後低聲回答:「明白」,整個應訊過程均表現冷靜,在得悉可獲保釋時,也是一貫的木無表情。
被告現被控一項意圖傷人、兩項襲擊及四項刑事恐嚇罪,共涉三名她曾僱用的印傭,控罪指被告去年七月五日至今年一月九日,在將軍澳富康花園住所內意圖使Erwiana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她,以及恐嚇Erwiana會傷害她及其家人;另指被告於一○年四月十九日至翌年三月卅日,在當時旺角帝柏海灣住所內襲擊及兩度恐嚇第二名事主Tutik,以及於一一年十二月某日在同一單位內襲擊及恐嚇第三事主Nurhasanah。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指案情十分嚴重,除Erwiana外,另兩名事主均仍在港,恐被告會騷擾二人及干擾警方調查。控方指警方本周日曾到訪被告富康花園住所發現她已搬走,稍後始在機場截獲即將離境往泰國的被告,當時她已被列入警方監察名單,加上她被捕後拒向警方透露現時住址,一旦定罪又必會被判長監禁,故獲保釋後很大可能會潛逃。
辯方大律師申請保釋時反駁,控方只靠三名事主的口供起訴被告,根本未有實質證據,甚至連事主醫療報告也欠奉,而警方只因一次探訪向隅便要將她列入監察名單實在是「行得太遠」,指被告只因不勝傳媒連日追訪才想到泰國散心,她當時無被通緝或受查,完全是合法離境,被捕後亦表現合作,無證據顯示她想潛逃。辯方強調被告是土生土長港人,與家人亦無擁有外國護照,潛逃風險極低。
控方則進而披露案情,指Erwiana入職個多月已遭被告以揼、抓、摑及推頭埋牆等方式虐打,用過的「武器」有地拖棍、吸塵機、衣架及間尺等,本月九日被告突將Erwiana送往機場,臨走前恐嚇她若將被虐一事公開,即會到印尼殺其父母。仍在印尼留醫的Erwiana,證實牙及鼻骨均被打裂,腦部和四肢有腫脹、臉有紅點,顎骨及鼻樑則有骨折。另外兩事主亦報稱受聘期間多次因被指「唔聽話」而遭拳打腳踢、扭耳仔、扭手臂致紅腫等,被告亦曾恐嚇要殺二人的家人。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最終仍批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合共一百萬元保釋,但命令被告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每日要往將軍澳警署報到及必須居於涉案富康花園單位。
案件編號:KTCC 42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