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助制訂反腐措施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至今尚未建立官員公示財產制度,以致官場腐敗長期難以遏制,有學者認為,「國際調查記者同盟」大舉披露內地高官親屬轉移資產海外藏富,勢必令民間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呼聲再次高漲,或有助於中央考慮制訂相關措施。

民間早要求公開高官資產

事實上,早在一九八七年的全國兩會上,就有代表委員建議制訂官員財產申報公開的相關法律,其後年年都有代表、委員提案,民間呼聲亦不絕於耳,前年中共十八大後,一千多名律師、學者和教授曾聯署建議,要求二百零五名新一屆中央委員的高官,為反腐而公開家庭財產和收入。但直至今日,相關措施仍未制訂,黨內甚至不敢討論。

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張宏良指,在官員貪腐現象氾濫情況下,公開財產將暴露出大批官員的貪腐行徑,因此阻力重重。但他認為,今次外媒大規模披露高官親屬海外藏富,或令民間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呼聲再次高漲,有助於中央下決心考慮制訂相關措施,監督各級官員。他表示,中央公開財產制度必須涵蓋全國各地縣處級以上官員,反腐才會有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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