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支援不足 融入社會有難度

醫管局希望精神病康復者可以融入社區本出自好意,惟政府對社區內精神病康復者的支援不足,隨時好心做壞事。政府已於各區設立社區精神科,為區內病人進行分類跟進。而當中約有一至兩成人曾有犯罪行為或自毀傾向,會被局方列為重點跟進病人,個案會由社康護士甚至醫生進行家訪及監管。

唔依時服藥 易病發犯事

精神科專科醫生丁錫明表示,根據其於小欖精神病院所作研究顯示,只有不足一成患有嚴重精神病的患者會涉及犯事或傷人的案件,當中六成犯事者從未求醫,於首次病發便發生暴力事件,另外四成患者已經醫生診斷患有精神病,但因種種原因,例如未有依時服藥或覆診,導致病發而犯事。

丁指協助有嚴重精神病的患者融入社區,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設立機制,確保患者定時服藥及覆診。現時曾入院接受治療的嚴重病人,院方可為重點跟進病人安排有條件出院,不過病人出院後如未有依時覆診或有暴力紀錄,院方便有權將其召回強制入院。丁表示,如患者突然拒絕家訪及未有定時服藥,而評估亦顯示病情於短期內有機會復發,便有需要由警方協助,要求患者強制接受治療,惟現時監管機制較為被動,未能有效確保未有入院患者得到適當的治療,因此社會有必要考慮加設社區治療令,在保障患者人權及健康下,確保有暴力紀錄的患者也可得到適當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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