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假道歉好過不道歉

內地近年出現一股道歉懺悔潮,先後有紅二代為文革的種種乖戾行為承認錯誤。繼去年陳毅元帥之子陳小魯道歉之後,紅衞兵宋彬彬日前也回到母校懺悔。官方媒體《環球時報》刊登評論文章《文革不可能重演,其風卻不易肅清》,指出相關人等的道歉顯然具有現實意義,而文革所暴露的人性問題,亦值得長久反思。

然而亦有一派意見認為,宋彬彬等人的道歉實屬假惺惺,所謂懺悔不乏為自己所作所為文過飾非之意。

若你問我,我覺得即使是假道歉,亦遠勝於不道歉,遲來的道歉好過永不認錯。懺悔者文過飾非不打緊嘛,最重要的是沒有扭曲事實,把受害者說成是活該。

讓我來舉一個例子,廣西玉林市有一名十三歲留守女童,兩年內受到十八名中年和老年村民性侵犯,糟老頭們每次扔下十多元掩口費。女童父親發現真相之後報警,最終十人被判入獄。可是受害女童沒有得到同情,也沒有得到道歉,反而受到村民抵制和敵視,指摘是她主動勾引,才導致自己的家人鋃鐺入獄。

在文明社會的規範之下,十三歲女童是受到保護的,無論是自願還是非自願,與之發生性行為皆屬觸犯法例,否則香港不會有人「衰十一」,亦即十一個字「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既然如此,抵制和敵視女童的村民不是助紂為虐嗎?性侵者連假惺惺的道歉也沒有,其家人又把受害者說成是活該,簡直是在傷口灑鹽。

為文革道歉不管動機如何,始終能讓受害者及其家屬舒暢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