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順天邨踢死貓 少女判戒毒

【本報訊】轟動全城的秀茂坪順天邨流浪貓「Miu Miu」前年十一月被人當波踢至重傷,最終要人道毀滅一案,兩男一女被告早前裁定殘酷對待動物罪,兩名男被告已被判監十六個月,成為歷來虐畜案最重的判刑,餘下的十八歲女被告江嘉敏昨在觀塘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考慮她初犯,年紀輕輕已受毒品所累,決定判她入戒毒所。

辯方昨求情時指,女被告自小無心向學,中二輟學後一直無所事事,愛流連街頭,更誤交損友兼染上毒癮,惟她的家人至本案發生後,才知女被告有毒品問題,已決定支持她接受戒毒。

到庭旁聽的愛護動物組織「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成員認為判刑合理,希望女被告可吸取教訓及改過自新,明白「就算你唔鍾意動物,都唔應該傷害佢哋」的道理。

案件編號:KTCC 218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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