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報業集團上月獨家揭發有的士「一車十三機」的嚇人現象,令社會嘩然,擔憂行車安全,亦引起保安政策及行動部門關注,部署嚴打營業車輛司機「搞機」。據知警方上周末接連在多處設路障,截查及記錄「多機」的士資料,蒐證制訂短、長期打擊策略,下月新春「送大禮」採取特別行動強力執法,大規模檢控「多機」的士,長遠則修例,限制每部的士車頭不可擺放多於三部手機。有法律界人士指港府早應修訂現行過時交通條例,有效規管司機駕駛時使用智能手機。
據知警方上周五、六在九龍及新界多處設置路障截查車輛,包括機場一號及二號客運大樓落客區、東涌逸東邨、荃灣橫龍街及德士古道、沙田正街、落馬洲、九龍公園徑及西貢。據悉,交通警員除檢查有否醉駕或藥駕司機外,亦重點檢視每輛的士,記錄車牌號碼、司機姓名、車內手機數目及擺放位置,共約六十部的士被截查,但並無即時檢控任何司機,只表示研究後會決定是否檢控。有的士司機向本報稱,有同行因車上有多個電話座,一度被警方要求拆走,亦有被問及擺放多部手機是有何用途。
消息人士透露,警方鑑於「多機」的士日趨惡化,既影響駕車集中力,亦恐阻礙司機視線,故甚關注有關問題,遂於上周末展開行動收集資料,制訂短、長期策略,將於下月採取針對「多機」的士的特別行動,「例如交通警睇到的士司機過咗三盞街燈都仲篤緊手機芒,就會執法,票控四百五十元,甚至控告不小心駕駛。」
據知警方二月一日起亦會執行新行政指令,凡涉及各類車輛的車禍,調查時會一併查核有否放置手機,而涉及的士的交通意外,警員調查時亦需了解車頭有多少部手機,並詢問乘客的士司機的駕駛態度及有否使用手提電話。
至於政策性的長期策略,則會安排修訂現行的交通條例,初步擬定限制營業車輛的司機不可以在車內擺放多於三部手機,以免影響行車安全,詳細數據及理據會在下月的執法行動開始收集,當局預計有關修例在一至兩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
警方未有回應有關部署或會否修例,僅指任何人駕駛期間未能妥善控制車輛,包括以手指操作手機屏幕等,導致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均可能觸犯交通條例,警方會根據個別實際情況執法。據警方統計,一○、一一及一二年涉及司機駕駛時因使用手機而被控的個案,分別為三萬三千多宗、三萬二千多宗及二萬八千多宗,上年首九個月有約二萬宗。
大律師陸偉雄形容是「遲來的修例」,指現行交通條例早已過時,僅有明確條文嚴禁司機手持電話致電,但現時司機普遍都使用智能手機「篤芒」,條例卻一直未有「跟上潮流」,令檢控時證據或較薄弱。陸又指,限制車內手機數目是有效修例,但亦希望明確規管司機駕駛的專注度。
記者林裕華、潘嘉寶、朱先儒、盧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