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稚子面前殺少妻 怒漢錘碎三口家

回鄉證一張,竟觸發鐵錘殺妻倫常命案,五歲稚子一夜變遺孤。四年多前年近六旬,被稱為「好爸爸」的李官發,因拒絕交出兒子回鄉證予妻子黃惠珍回鄉過冬,雙方發生激烈衝突,阿發更當着稚子面前用鐵錘殺妻,父子伴屍一晚後,阿發才託孤自首,一年後被判終身監禁。母歿父囚的男童榮仔現正於社會福利署安排的寄養家庭生活,而事發單位亦有新租客居住,鄰居對事件猶有餘悸,寄望事過境遷,照常生活。

慘案發生近五年,記者重返現場,發生命案的屯門公屋單位已換上新鐵閘,門前鋪有地氈,但銀色的油漆並不能覆蓋慘痛回憶。與一般公屋不同,該幢井字形設計的大廈,幾乎戶戶都重門深鎖。居於事發單位毗鄰的溫小姐指,事發後看報章新聞才得知慘案,並言:「我問心無愧,平時好少接觸隔籬鄰舍,會用平常心看待事件。」

事發單位有新租客入住

溫更透露,該單位大概前年初搬入新住客,但由於她從事酒店工作,早出晚歸,未有與新鄰居碰面。至於居於事發單位另一邊的住客,是一名年近八十歲的婆婆,她起初不願提起事件,其後才低聲說:「同佢哋好少接觸,知道有呢件事,個心有少少唔舒服,但件事過去咗啦,都要繼續生活。」

鄰居均指事發單位已有新住客,「我見過一個細路女開門入屋,但就未見過大人,佢哋年幾前搬咗入嚟住。」另一名街坊透露。不過記者多次到該單位敲門,均無人回應。

二○○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深夜,屯門湖景邨湖暉樓七樓一個單位,五十八歲的阿發,再次因家事與年輕十九年的妻子阿珍激烈爭執起來,妻子欲取回兒子回鄉證返內地過冬,但阿發不肯,妻子疑一時激動取出鐵錘向丈夫揮舞,混亂間丈夫奪取鐵錘,並失控扑向妻子的頭和臉,令她血流披面倒在地上。

站在一旁的年幼兒子目睹事發經過,並叫爸爸不要打媽媽,但阿發只把兒子抱出露台拉下窗簾,再返回客廳繼續行兇,眼見妻子重創倒地,但仍有氣息,阿發索性緊扼阿珍頸項,直至她氣絕身亡才鬆開雙手。

行兇後如常帶兒子上學

「爸爸同媽媽玩吓啫,爸爸會送媽媽去醫院。」阿發行兇後走出露台抱兒子返入屋內,更安慰兒子,其後將妻子的屍體拖到廚房,清理廳中的血漬後,便若無其事地與兒子看電視。

事發一日後,阿發如常送兒子上學,回家後更試圖將死去的妻子肢解,但最終因骨頭太硬「斬唔開」而放棄。他於當晚約十一時,把兒子交由親戚照顧,並主動打電話報警:「我殺咗老婆!」大批警察旋即趕赴現場將阿發拘捕,又起回染血鐵錘及菜刀等兇器。

阿發被責「無用」觸發殺機

經過近一年審判,阿發最終於一○年十一月,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而慘劇中經歷巨變的小男孩,就由親戚照顧一段時間後,現交由社會福利署安排的寄養家庭照顧。

該宗駭人聽聞的慘案,在審訊期間爆出更多觸發殺機的原因。阿發因患病而不良於行,且常遭妻子責罵「無用」(性無能),二人因家庭瑣事經常爭執,屬第三任妻子的阿珍更自稱在外面有很多男人,疑因此觸動阿發的神經,令他性情突變,促成了這宗鐵錘殺妻悲劇。

狠夫殺妻子經過

日期:二○○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地點:屯門湖景邨湖暉樓一單位

經過:當年五十八歲的李官發,與三十九歲的妻子黃惠珍發生爭執,妻子取出鐵錘在大廳揮舞,李奪取鐵錘後當着五歲兒子面前亂錘及扼頸殺妻,並試圖肢解屍體失敗,伴屍一日後才託兒並報警自首。

結果:一○年十一月,李官發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兒子就由社會福利署安排的寄養家庭收養。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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