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模糊 「盲闖」隧道頻生

【本報訊】本港近年踏單車及徒步「盲闖」行車隧道時有發生,令人質疑隧道指示標誌是否不足或模糊不清。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表示,行車隧道缺乏相關標誌是個大漏洞,應盡快堵塞。一些外地旅客或不熟悉交通條例人士,或會不慎進入行車繁忙的隧道範圍,對自身及其他使用者構成危險。他呼籲當局應盡快在隧道前端不同距離位置,豎立清晰及顯眼標誌,讓違規者盡快選擇其他道路離開。

運輸署表示,在隧道範圍起點,均設有「隧道管制區域」的交通標誌,說明香港法例第368A章《行車隧道(政府)規例》由此起生效,即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政府隧道(獅隧、紅隧、香港仔、啟德、城隧及將軍澳)內駕駛或停留單車、傷殘者車輛、三輪車及人力車。違者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內地女遊客漫步紅隧

長青隧道管理公司表示,未在隧道口豎立「禁止行人、徒步控制的車輛、單車及三輪車進入」的交通標誌,僅在連接高速公路入口有相關標誌;大老山隧道有限公司稱,未在隧道口豎立有關交通標誌,將交由運輸署決定是否加設。

本月三日,網上瘋傳一張圖片,一名內地個人遊女遊客,在紅磡海隧管道內的石壆行走,她其後被隧道職員帶走,交警方檢控。去年九月,九名操普通話的「單車兵團」,誤闖不准單車行駛的觀塘繞道,朝大老山隧道方向駛去,結果被隧道職員發現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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