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名校女生跳樓亡

再有學童跳樓身亡,成為本學年第六宗同類慘劇。十三歲名校初中女生,近日疑陷情網,致成績轉差,不料初戀又遇阻滯,疑在感情及學業雙重困擾下,昨午趁家中無人,留下遺書,在筲箕灣住所跳樓輕生,直插一樓平台爆頭重創,鮮血淋漓,一樓的單位戶主雖被「血人」嚇得心驚膽戰,仍肯讓救護員借用其單位將傷者抬入大廈再送院,致走廊及樓梯亦留下一條血路,傷者其後證實不治。其雙親趕往醫院接獲噩耗悲傷不已,警方調查後認為案件無可疑。

喪命女生姓黎,被家人暱稱「晴晴」,據悉,她在東區某名校讀中二,與四十五歲父親及四十二歲姓周母親,一家三口同住東大街泰安閣一單位。黎女性格和善,喜以孖辮打扮示人。但近期疑情竇初開,與人發展戀情,卻因雙方處理失當,導致感情出現波折。加上其學業成績也轉差,她疑不堪感情以及學業雙重受困,又未有及時向師長求助,死結難解而萌生死念。

昨午二時許,黎女趁雙親離家外出之機,寫下遺書放在客廳當眼處後,隨即走入廁所推開窗門,再踏上座廁攀過窗戶,然後一躍而下從七樓跳樓自殺。她飛墮一樓平台發出巨響,一樓住客鍾伯(七十六歲)聽到響聲,推窗探頭出外面察看,赫見黎女滿頭鮮血倒臥地下,嚇得大驚,不敢直視,立刻走落地下管理處,通知保安員報警。

借用住客單位抬傷者

救護員趕抵替黎女急救,她已經氣若游絲,奄奄一息,隨即借用鍾伯的單位,將她抬離平台送院救治,令走廊及樓梯留下一條斑斑血路。

黎女經搶救後終傷重死亡,警方通知其父母趕往醫院,兩人驚聞噩耗後傷心不已。警員檢獲遺書調查後,認為案件無可疑。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無法例規定市民必須與消防或救護人員合作,業主有權拒絕任何人使用其單位。因此,業主可拒讓消防員將傷者、屍體抬經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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