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涉及多次升降機意外的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及工程師吳兆文,被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及工程師紀律審裁委員會裁定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相關規定,奧的斯被罰款廿四萬元,吳兆文則被譴責,兩者需分別支付九萬八千多元及五萬六千多元審裁程序費用,有關決定昨日已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