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濫用公屋,有人無瓦遮頭,這就是香港的現實。房屋署加強宣傳打擊濫用公屋,結果本年度截至上月底已收到二千七百宗舉報,比過去兩年分別增加約九百宗及五百宗,顯示濫用公屋問題不斷惡化,不僅對輪候公屋的市民不公,而且浪費社會福利資源。
其實,「屋霸」橫行,濫用公屋的現象比比皆是,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本報過去多次揭發種種濫用亂象,包括將單位空置、分租、轉租、改作貨倉或營商等,可謂無奇不有。當局年前抄錄一萬個公屋單位水錶,當中七百個錄得零耗水量或超低耗水量,意味濫用比例可能高達百分之七,問題的嚴重程度可見一斑。過去公屋供應相對充裕,濫用問題沒有引起社會太大關注,當局也一直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但近年公屋供不應求的情況日益嚴重,目前輪候宗數已經突破二十三萬,無殼蝸牛望樓興嘆,有人卻鵲巢鳩佔,引起公眾極大反感,舉報宗數大增不足為奇。
為了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今年四月成立特別小組,加強抽檢入息、資產申報及住用情況,可惜成效並不顯著。該署官員也承認,目前抽查公屋進度依然緩慢,部分個案調查拖了九個月仍未完成。
難怪審計署早前炮轟房屋署的公屋政策不合時宜,資料過時失效。房屋署聲稱公屋富戶只有二萬零四百多戶,佔總數僅百分之三,實際上,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公屋富戶遠遠不止這個數目。審計署調查發現不少二人住戶佔用兩個單位,甚至一人佔用兩個單位,足證房署根本沒有積極處理濫用公屋問題。
面對日益嚴重的濫用公屋問題,當局加強抽檢固是應有之義,但這畢竟只是被動的措施,盡快檢討及堵塞制度漏洞,才是長久之策。根據目前政策,公屋住戶住滿十年才需要申報入息,即使收入遠遠超出上限,當局也只會要求住戶繳交倍半或雙倍租,甚少發出遷出令。當局的被動態度,變相鼓勵富戶長期霸佔公屋資源,例如有立法會議員每月領取十多萬元薪津,仍佔住公屋,早已引起非議。各界紛紛促請當局收緊富戶政策,主動出擊,請走「公屋富豪」,將單位騰給真正有需要的市民,並非沒有道理。
當然,凡事過猶不及,濫用公屋問題固然要解決,但亦要避免矯枉過正造成擾民。過去經常有老人家投訴當局的申報及抽檢程序過於繁複,有留難長者之虞;亦有公屋住戶回鄉數月照顧病重老父,返港時竟發現公屋因「長期空置」被收回,被迫流落街頭。其實,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當局靈活變通,這些問題都不難解決。
基層慨嘆上樓難,皆因鵲巢被鳩佔。打擊濫用公屋,縮短輪候時間,將有限的公共房屋資源分配給最有需要的人,政府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