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快餐店火鍋引致空氣質素差,環保署承認,現時並無針對室內空氣質素的法定標準,而消防處亦只能檢視食肆通風系統是否有效。飲食業界建議有關當局應制訂相關指引,以保持食肆內空氣流通。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快餐火鍋由快餐店小型盆菜演變而來,強調餐廳使用固體酒精爐符合牌照規定,「用電爐要申請食物製造牌照,用固體酒精爐為保溫,就唔算製造食品。」他建議政府應制訂進一步指引,要求食肆等處所加裝通風抽氣設施,保持空氣流通。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主要執行《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處理食肆煙囪或煙道等排出廢氣的空氣污染,如油煙和難聞氣味,過去並無食肆內火鍋活動引致的檢控數字。該署設立的空氣質素指標只用作檢討「室內空氣質素檢定計劃」參考之用,並非法定標準。消防處發言人則指,所有食肆都要保持通風系統有效,且兼顧利便業界及減低以輕便型爐具產生的風險,容許包括地庫的普通食肆進行臨時火鍋,期間須遵照相關消防安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