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十六年,北大人和香港人最大最長期的矛盾是如何對待普選問題?這個問題又分兩個層面:一是時間表,一是北京對香港的普選管控到甚麼程度。今天看來,時間表好像已經不成問題了,二○一七年「可以」實施行政長官的普選,這前後立法會的全部普選也會展開諮詢,有希望在二○二○年實現。
對於今天這份時間表,香港人感覺「爭來不易」。早在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發生,香港人對九七回歸後的恐共情緒空前高漲,就開始強烈要求一回歸、一成立特區政府就要普選。這當然是完全不可能的,香港人也知道,但總要表達出強烈願望,因為香港人擔憂若不極力爭取,普選就不知道啥時才有,就會等到地老天荒。
經過強烈的爭取,隨後頒布的《基本法》總算白紙黑字、以香港「小憲法」的莊嚴承諾了「循序漸進最終實現普選」,給出了一個時間概念,也給出了一個「爭取空間」——爭取「時間表」的空間。這樣的爭取用了十三年,二○一○年通過的政改方案終於有了普選特首時間表。
北京在循序漸進推行普選之時,一直同時考慮如何掌控普選?《基本法》的規定和人大常委會一系列有關決定及解釋,都是在建構這樣的管控機制,並令其成為法律,把北京可以管控的普選打造成依法辦事。
香港人對北京如何管控普選最初想的不多,以為憑着「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搞普選,就可以完全體現自己的意志,不會受到凌駕自己意志之上的管控。這是因為許多香港人不清楚「一國兩制」安排下香港的憲政地位,不清楚中國「單一制」國情下香港的地區普選必受中央某種程度的管控。往好裏想,這只是中港間一種認知差距;往壞裏想,可生出很多尖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