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十八年前爆格姦女童 地盤工判監十載

【本報訊】五十五歲已婚地盤工,於十八年前到大角咀一個單位「爆格」時,以金界刀指嚇屋內一名十歲女童及強姦她,事後一直逍遙法外,直至去年他在巴士涉嫌非禮被捕,警方核對DNA後才落網。他早前在高院承認入屋犯法、企圖搶劫及強姦三罪,昨被重判監禁十年。

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葉潤成當年對年幼的事主使用武力,逼她就範,即使事主苦苦哀求仍視若無睹,且沒有採取避孕措施,令事主有患上性病的風險,又指被告強姦事主後又逼她口交,並以精液塗抹她陰道,令她長時間受辱,可怕經歷至今仍歷歷在目。而創傷報告顯示事主的一生幸福因此案而被嚴重摧毀,心理上留下不可磨滅的陰影。

案情指,被告於九五年十月十一日到大角咀一單位爆竊時發現事主在屋內,他以一條女裝內褲笠頭蒙面,以金界刀指嚇事主及劫去其銀包。被告又以另一條內褲蓋着事主面部後強姦她,他於去年九月才被捕。

案件編號:HCCC 6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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