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攝美女 男子甩普通襲擊罪

【本報訊】四十三歲無業男子,持相機在灣仔、銅鑼灣跟蹤和近距離拍攝多名長髮美女,最後被控八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指,控方原本控告被告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本來可將被告入罪,但及後改控被告普通襲擊罪,卻未能證明四名女事主「究竟驚啲乜?」根本不符合「意圖或令受害人擔心會受到即時暴力對待」的控罪元素,故判被告八項普通襲擊罪全部不成立,但被告仍有一項遊蕩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案件押後至明日判刑。

另兩項罪成明判刑

被告許永康昨自辯,聲稱當時只是拍攝街景,即使控方出示他拍下女事主張雅文的八張照片,他仍然否認想拍攝她。裁判官拒絕接納他的證供:「我睇到係八張相都影住張小姐啦,你咁都講得出嘅,梗係唔信你啦。」

惟裁判官說:「證據無提及女事主究竟驚啲乜?例如啲被告出庭時怕被記者拍照係怕尷尬,唔通就話記者普通襲擊咩?當然唔可以啦」,故此要無奈地裁定八項普通襲擊罪全部不成立,但裁判官強調證供已足以構成遊蕩罪。

裁判官裁定被告曾跟蹤張雅文及咬傷姓戴的女事主,故判他一項遊蕩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

被告透過律師要求法庭安排扣押在雙人囚倉,聲稱擔心事件被傳媒報道後令他在牢房內安全會受威脅。裁判官說:「你唔使擔心吖,懲教署人員好專業,我對佢哋有信心。」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律政司會仔細研究主控官和裁判官的判決理據,以考慮跟進行動。

案件編號:ESCC 252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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