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加強兒童乘客安全,運輸及房屋局建議提高私家車安全要求,除了前座的兒童要戴安全帶外,後座兒童亦同樣必須佩戴。當局參照外國相關規定,提出四個按照不同身高及年齡的方案,受影響家庭約由七萬五千至九萬九千戶不等,料因應每名兒童而加裝安全帶的開支,介乎四千至一萬四千二百元不等。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本周五開會討論提高在私家車上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的建議。《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訂明,三歲以下兒童坐私家車前座時,必須使用認可的兒童安全帶,但並無規定私家車後座必須安裝兒童安全帶裝置。
為了加強保障兒童乘客,政府檢視全球十七個司法管轄區的規定,以及諮詢本港醫學界意見之後,建議按照身高及年齡作為強制私家車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的準則,提出四個方案,若有需要,警方會量度兒童乘客的身高,或要求私家車司機提供兒童乘客的年齡證明作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