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巨貪案下月結案陳詞

【記者彭俊榮報道】牽涉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南華足球隊足主兼商人羅傑承等人的澳門巨貪奇案,昨在澳門初級法院續審,經過接近半年的聽證,約四十名證人完成作供。曾代表華置旗下公司草擬合同的律師透露,涉案合同屬該公司首份含有期權協議的貸款合同。控辯雙方將於明年一月十五日開始結案陳詞。

涉行賄及洗黑錢 大劉續拒出庭

劉鑾雄及羅傑承涉嫌以二千萬港元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以獲取華置旗下澳門樓盤「御海.南灣」五幅土地的批給,被澳門檢察院控以行賄及清洗黑錢罪。劉鑾雄及其女友呂麗君昨日均未有到庭,亦沒有到灣仔午膳;羅傑承則向法庭請假缺席。

香港律師黃永勝昨庭上供稱,他曾代表華置子公司Group Luck處理與投地公司Moon Ocean間的貸款合同及抵押文件,貸款額度為二億五千萬元,其中二億元是投地按金,五千萬元是代理、專業及顧問費,抵押品包括羅傑承所作的私人擔保;而賦予華置購買Moon Ocean優先權的期權協議,則由對方草擬,是替Group Luck處理同類文件時首次包含期權協議。

證人作供完畢後,主席法官宣布完成作供程序,控辯雙方將在明年一月十五日作結案陳詞,由助理檢察長陳達夫開始,再由辯方律師輪流發言。陳達夫預計需要一個半小時完成其陳詞,而劉鑾雄代表律師明路義亦估計需要一個半小時。

羅傑承官非不斷 曾捲刑事案

羅傑承早年官非不斷,九四年涉嫌商業詐騙及開空頭支票,遭澳門當局起訴,最終獲判無罪;同年他開拍電影,涉嫌恐嚇導演,在港被起訴,也獲判無罪。九九年,羅又捲入澳門一宗欺詐案,被裁定濫用信用罪成,判監兩年三個月,他更因缺席聆訊,一度傳出遭通緝,但最終並無入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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