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大宅(唐宮)僭建案,控方昨傳召屋宇署助理署長余德祥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余在報告中指,對比○三和○六年的排水系統設計後,認為大宅地底早有樓層,懷疑被告何仲怡亦知情。辯方質疑余沒有實證顯示該樓層存在,余同意自己是參考辯方專家意見後作猜測。
余在辯方盤問下又承認,他沒有到過大宅視察,只就專家報告提供的問題,以參考資料提供意見。辯方質疑余提供意見時,會考慮到屋宇署的利益,但余否認,強調自己提供獨立意見。
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他們各被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罪,指他們在○五至○七年間,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書面批准便展開工程,並在呈交表格內失實陳述。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S 4906-49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