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七年特首普選是鬆是緊,容許多少人入閘參與一人一票普選,以及何謂「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成為關鍵。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出,香港過往多屆特首選舉的「實際情況」,是不出二至四個候選人參選,她又指「民主程序」即是少數服從多數,若容許三個候選人入閘,提名委員會委員可以一人三票方式,選出三位最高得票者作為候選人。
梁愛詩昨出席一個政改研討會時指出,將來的提委會組成可不跟足現有特首選舉委員會,但正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所說的「八九不離十」,如果是一百或五十,就離八九很遠,故她認為由全港合資格選民提名普選特首候選人的「公民提名」方案,既不符合《基本法》立法原意,也不符合人大常委會○七年決定所說的「參照」選委會組成。
梁愛詩又說,《基本法》起草時,曾考慮限死最多只有三名候選人參選特首,但其後認為應按香港往後的實際情況而定,而過往多屆特首選舉,參選人數目一直離不開二至四個。
梁又指民主程序即是少數服從多數,但要求所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支持,門檻可能過高,若最後規定只有三人入閘,提委會可以一人三票方式,讓得票最高的三名人選成為正式候選人。但她強調有關方案只屬舉例,各界可繼續提意見。
「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日前提出四個他自稱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梁愛詩昨日特別指出方案四,即由法官組成委員會審查個別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的建議,實際上並不可行,但她未有說明戴耀廷另外三個類似「公民推薦」的方案有否違憲。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於另一場合表示,坊間部分新建議的公民提名方案,其實只是公民推薦,可進一步研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