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九七年立法規定企業加強回收減廢,○○年台北市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十年間台灣的垃圾量大減六成,二十四座垃圾焚化爐沒有足夠垃圾焚化,而現時台北每名居民每天垃圾量約○點四公斤,較二○○○年的一點六公斤減少四分三。
從罰款中撥出獎金
南韓首爾的廢物按量收費則在九五年起實施,更設立獎金制度,舉報非法傾倒廢物,最高可獲發違例個案罰款中的八成。最近十五年首爾每人每日製造的家居廢物大跌七成。
反觀港人平均每日產生一點三六公斤廢物,較台北及東京等地多出百分之四十至八十,而香港垃圾堆填比例亦高達百分之五十二,遠超新加坡、台灣、日本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