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單親母攬子女同死三屍案鄰居仍在痛

稚子無辜!四十三歲的單親媽媽劉海珠,視一對子女為生命的全部,當長子因干犯偷竊罪需守感化令,她即憂心忡忡,致情緒波動及出現抑鬱,被強制入精神科醫院接受治療;出院後,她擔心被再度強制入院,要與子女「長期」分開,一時想不開,用電線及皮帶將子女勒斃然後自縊,三人同歸於盡,永不分離。發生三屍兇案的單位曾令住戶心驚膽戰,不敢走近,直至近一、兩年才有新租客遷入,但居於對面的住戶直言有心理陰影,每當想及慘案,都感到不舒服。

慈雲山慈樂邨樂安樓的三屍兇案單位,位於走廊盡頭,記者重返現場,見單位門上掛有雨傘,估計已有住客搬進;居於對面的石女士證實,單位現為四口之家居住,她則搬進上址三年,更說配屋時,房署曾提到對面單位曾發生事故,但未有透露詳情,直至她搬進,在其他鄰居口中才知該宗慘劇。

皮帶電線布條 殺子女復上吊

「點解咁殘忍要殺死埋啲細路,可以將細路交畀其他人照顧,實在太不應該。」石女士自言,因育有小朋友,對母親竟傷害自己小孩感到痛心,更對慘劇存有心理壓力及不開心,甚至想過搬離現居單位;而附近鄰舍對案件則表現得不願多談。但居於兇案上層的住戶則說,從未感到懼怕,據她所知,兇案單位於事故後確曾空置,但近一、兩年後已有人搬進居住。

「叮噹!叮噹!」劉婦的兩名親友不斷按動門鈴,等了很久仍未見有人應門,於是用鎖匙開啟鐵閘及大門,推門進入之際,已被映入眼簾的畫面嚇至目瞪口呆。劉婦及一對子女被發現全無氣息倒斃屋內,其中劉婦頸纏白布條,布條另一端綁在床架上,她背靠床緣,以半坐姿態倒地,雙腳觸碰到十七歲長子羅仲仁雙腳,阿仁俯臥地下,頸纏有一條皮帶,兩人已氣絕。在另一房間,十三歲的幼女羅雨晴則倒臥在衣櫃與睡床之間地上,頸有電線勒痕,身旁有一條電線,同樣已無生命迹象。

女
子

曾要精神治療 遺言怕到醫院

三屍倫常案轟動一時,警方深入調查後,估計劉婦恐再度被送進精神科醫院,憂心子女無人照顧,於是她先把子女勒死,然後吊頸自殺「同歸於盡」;而證據就在劉婦於月曆留下「遺言」:「黃姑娘是一個好社工,我是怕到葵涌(醫院)。」

原為內地人的劉婦,九○年與港人結婚後,誕下一對子女,○四年她獲批單程證來港團聚,惜來港後與家翁及家姑相處不融洽,丈夫左右做人難,兩人為婆媳問題爭吵不斷;加上當年任職公務員的丈夫,參加「肥雞餐」提早退休,獲得三十多萬元的退休金,劉婦想將退休金用作裝修家居,讓子女住得舒適,但其夫不欲「一鋪清袋」,兩人為此吵個不斷,關係弄僵,亦成為婚姻破裂導火線。○六年其夫更因搭上第三者而要求離婚,離婚後一對子女歸劉婦撫養。

住院「表現勵志」 出院橫施毒手

失去丈夫的倚靠,劉婦曾當保安員養家,後因要照顧年幼子女,改靠綜援維生。○八年十月,阿仁因偷竊罪成被判感化一年,劉婦焦慮兒子前途,出現失眠、情緒低落,社工見她精神有異安排求診,但服食安眠藥及抗抑鬱藥後,情況未有改善,且表現激動,更訴說承受的痛苦無止境,她哭訴:「不如同個仔一齊死咗好過。」因恐劉婦有自毀傾向,同年十一月,她被強制入住葵涌醫院接受治療。

為想盡快回家,劉婦留院期間表現積極,更自撰「明天會更好」、「不要將子女的成長表現視為個人得失」等字句,自我鼓勵,因康復進度理想,留院二十天後獲批出院。劉婦對能回家,表面開心不已,但內心深處她擔心會再度入院,一旦離家無期,將長期與子女分開,一想到此,她再也控制不了,同歸於盡念頭頓起,她為子女煮上豐富的「最後晚餐」,先後用電線及皮帶將子女「監生」勒死後,然後吊頸自盡,共赴黃泉路。

母勒死子女自縊三死倫常命案

日期: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地點:慈雲山慈樂邨樂安樓一單位

經過:四十三歲的單親媽媽劉海珠,憂心十七歲長子羅仲仁因干犯偷竊罪影響前途,情緒大受波動,導致精神有異,她被強令入院接受治療。出院後,疑擔心再度被送入院,竟將長子及十三歲幼女羅雨晴勒死,然後再自縊身亡

結果:劉的兩名子女被裁定死於不合法被殺,而劉則死於自殺

圖/文:專案組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