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永利賭場的經營公司,入稟高院向一名香港居民追討近一千萬元賭債。原告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在入稟狀中指,被告是原告旗下賭場的客人,雙方於今年二月達成借貸協議,合約定明若被告向原告借款,被告要支付年利率十八厘的利息。被告在今年五月二十日按該協議向原告借取一千萬元,以換取籌碼在原告的賭場內賭錢,結果欠下原告九百餘萬元,但被告一直未有還款,原告遂興訟向被告追討欠款和利息合共近一千萬元。
案件編號:HCA 13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