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芝堡傷人案」 麥當勞脫罪

【本報訊】麥當勞彌敦行分店被指出售一個疑含金屬片的「雙牛芝堡」,令食客吃後口腔流血,事後被食環署票控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罪。案件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昨裁決指事主的證供完全不可靠,質疑他根本是敲詐及誣告麥當勞,故裁定被告脫罪,並批准辯方索回訟費,官更要求控方考慮將案件交予警方調查是否有人涉及欺詐或企圖欺詐行為。

被告麥當勞有限公司被控於去年八月廿八日在彌敦行地下的分店內,向五十二歲事主林瑞祺出售一個「雙牛芝堡」,內含一塊長約一吋的鋸齒狀銀色金屬片。麥當勞昨發出聲明指事件已有公允的裁決;曾稱會向麥當勞索償廿萬元的事主則在庭外說,自己只是說出事實,不擔心會被檢控。

案件編號:KTS323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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